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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担保人签了免还协议用还钱吗
释义
    

法律主观:
    


    借款人与担保人签订的免责协议有没有效,要看免责协议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如果是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担保人财产损失的,免责协议是无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六条规定: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一)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三条规定:机关法人不得为保证人,但是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以公益为目的的非营利法人、非法人组织不得为保证人。,借款人死亡一般由继承人和配偶来还借款。但如果该债务属于借款人个人债务的,不得向配偶追偿,只能向其继承人追偿。借款人没有遗产,且该债务属于个人债务的,债务消灭,无法追偿。,借款人不还钱,保证人要承担保证责任,但是根据不同保证类型承担责任的方式和条件并不相同。,保证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该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保证承担保证责任。,保证人在承担保证责任后,依法享有向债务人及其他保证人追偿的权利。
    

法律客观:
    


    《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一条
    保证合同是为保障债权的实现,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保证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合同。
    《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五条
    保证合同可以是单独订立的书面合同,也可以是主债权债务合同中的保证条款。
    第三人单方以书面形式向债权人作出保证,债权人接收且未提出异议的,保证合同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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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4 13:46: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