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郭振霖犯强奸罪判多少年 |
释义 | 一、强奸罪一般要被判多少年 1、最轻的就是三年以上有期徒刑。 2、根据我国刑法规定,第二百三十六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二、强奸罪如何认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强奸罪是指以暴力、胁迫或其他手段,违背妇女的意志,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的行为。 以下四点是一般情况下认定强奸罪的犯罪构成: 1、客体上侵犯的是妇女的性自由的权利。 2、客观上有暴力、胁迫或其他手段等使得妇女不知反抗、不能反抗、不敢反抗而实施奸淫行为。 3、主体上,年满14周岁的成年人都可以构成该罪。 4、主观上,当事人是故意,这个故意是具有奸淫目的的。 三、强奸罪可以判缓刑吗 强奸罪基本犯有从轻处罚情节,判处法定最低刑三年有期徒刑的,满足适用缓刑“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上限要求,有可能判处缓刑。 【前提设定】 第一,无加重处罚情节,不具有二百三十六条第三款规定的应当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的加重情节,即属于强奸罪基本犯。 第二,无法定减轻情节,即不符合未成年人犯罪;已满七十五周岁的老人犯罪;聋哑人或盲人犯罪;防卫过当、避险过当;犯罪预备、中止、未遂的;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被胁迫参与犯罪的;教唆未遂的;有自首或者立功表现等。 第三,有从轻处罚情节,包括初犯、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坦白)、积极赔偿被害人、取得被害人谅解、认罪认罚情节等。 根据我国刑法第72条、第74条的规定,适用一般缓刑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犯罪分子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罚 缓刑的附条件不执行原判刑罚的特点,决定了缓刑的适用对象只能是罪行较轻的犯罪分子。而罪行的轻重是与犯罪人被判处的刑罚轻重相适应的。 我国刑法之所以将缓刑的适用对象规定为被判处拘役或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就是因为这些犯罪分子的罪行较轻,社会危害性较小。相反,被判处3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因其罪行较重,社会危害性较大,而未被列为适用缓刑的对象。至于罪行性质相对更轻的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因法院不仅仅是根据罪行性质作出具体量刑,法院认为有必要适用管制刑罚进行处罚,所以故将管制刑列为不适用缓刑制度的刑种。 所谓“3年以下有期徒刑”是指判决确定的刑期而不是指法定刑。犯罪分子所犯之罪的法定刑虽然是3年以上有期徒刑,但他具有减轻处罚的情节,判决确定的刑期为3年以下有期徒刑,也可以适用缓刑。 (2)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认为适用缓刑不致再危害社会 这是适用缓刑的根本条件。也即有些犯罪分子虽然被判处拘役或3年以下有期徒刑,但是其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不能表明不予关押也不致再危害社会,不能宣告缓刑。 但必须注意的是,由于犯罪人尚未适用缓刑,因而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只能是审判人员的一种推测或预先判断,这种推测或判断的根据,依法只能是犯罪情节较轻、犯罪人悔罪表现较好。在这两个因素中,犯罪情节较轻属于已然之罪的范畴,主要表明犯罪的社会危害性较小,应当综合主观恶性与客观危害两个方面加以综合评判。犯罪人悔罪表现较好属于未然之罪的范畴,主要表明犯罪人的再犯可能性较小,应当根据犯罪人的罪后各种表现,并适当考虑犯罪人的一贯表现作出评判。 (3)犯罪分子不是累犯。累犯屡教不改、主观恶性较深,有再犯之虞,适用缓刑难以防止其再犯新罪 所以,即使累犯被判处拘役或3年以下有期徒刑,也不能适用缓刑。 《刑法》(修正案八)将74条修改为:“对于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 在网上面还有免费的律师在线,如果你有法律问题,想要跟律师一对一的探讨,建议可以点击在线免费咨询按钮。 该内容由 孙平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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