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由转出组织(团员原团支部或原团支部的直属上级)管理员审批。审批通过后进入下一个节点,由转入组织进行审批。如果选择的转入组织为团支部,则该团支部或团支部直属上级管理员进行审批,同意后则转入该支部,转接完成。如果选择的转入组织是团委/团工委/团总支,则该组织管理员在审批同意后会再收到一条审批消息,将新转入的团员分配进适当的团支部,转接完成。法律依据:《共青团团章》第六条:团员由一个基层组织转移到另一个基层组织,必须及时办理组织关系转接手续。第八条:团员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交纳团费、不过团的组织生活,或连续六个月不做团组织分配的工作,均被认为是自行脱团。团员自行脱团,应由支部大会决定除名,并报上级委员会批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