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增值税对什么征税 |
释义 | 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包括销售货物和提供劳务,特殊项目包括货物期货、银行销售金银、典当业销售死当物品、寄售业销售委托人寄售物品、集邮商品的生产和销售。视同销售行为包括代销、货物转移、用于非应税项目、投资、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用于福利或个人消费、无偿赠送。增值税免征范围包括农产品、避孕药品、古旧图书、科研教学仪器、援助物资、残疾人专用物品、销售的自用物品。免税、减税项目由国务院规定,地区、部门不得规定。 法律分析 1、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包括销售(包括进口)货物,提供加工及修理修配劳务。 增值税征收特殊项目: 1、货物期货(包括商品期货和贵金属期货);——货物期货交VAT,在实物交割环节纳税; 2、银行销售金银的业务; 3、典当业销售死当物品业务; 4、寄售业销售委托人寄售物品的业务; 5、集邮商品的生产、调拨及邮政部门以外的其他单位和个人销售集邮商品的业务。 增值税征收特殊行为: 视同销售:以下八种行为在增值税法中被视同为销售货物,均要征收增值税。 1、将货物交由他人代销 2、代他人销售货物 3、将货物从一地移送至另一地(同一县市除外) 4、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 5、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作为对其他单位的投资 6、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 7、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职工福利或个人消费 8、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 增值税免征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五条规定了下列7个项目免征增值税: 1.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 2.避孕药品和用具; 3.古旧图书; 4.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 5.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 6.由残疾人的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 7.销售的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除前款规定外,增值税的免税、减税项目由国务院规定。任何地区、部门均不得规定免税、减税项目。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包括销售货物和提供劳务等。此外,特殊项目和特殊行为也需要纳税。然而,有些项目是免征增值税的,例如农产品、避孕药品和用具、古旧图书等。其他免税和减税项目由国务院规定,地区和部门不得擅自规定。在税收方面,我们需要遵守法律规定,确保合规运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2019修订): 第六章 特别纳税调整 第一百一十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四十一条所称独立交易原则,是指没有关联关系的交易各方,按照公平成交价格和营业常规进行业务往来遵循的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2019修订): 第六章 特别纳税调整 第一百二十三条 企业与其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不符合独立交易原则,或者企业实施其他不具有合理商业目的安排的,税务机关有权在该业务发生的纳税年度起10年内,进行纳税调整。 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法; 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开发应税资源的单位和个人,为资源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资源税。 应税资源的具体范围,由本法所附《资源税税目税率表》(以下称《税目税率表》)确定。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