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是企业的法人治理结构 |
释义 | 企业的法人治理结构包括股东(大)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和最高决策机构。公司内设机构由董事会、监事会和总经理组成,分别履行公司战略决策职能、纪律监督职能和经营管理职能,在遵照职权相互制衡前提下,客观、公正、专业的开展公司治理,对股东(大)会负责,以维护和争取公司实现最佳的经营业绩。董事会是股东(大)会闭会期间的办事机构。 根据《公司法》第三十六条股东会的组成及地位,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照本法行使职权。 一、股东会和董事会区别 股东会和董事会的区别为: 1、组成不同,股东会由股东组成,而董事会由送回会成员组成。 2、性质不同,股东大会是权利机构,不直接管理企业,董事会即为信托管理机构,对公司进行日常管理。 3、职责不同,股东大会是权利机构,对公司重大事项有决定权,可选认和解聘董事会。董事会向股东大会负责,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执行其决议。 二、持股多少成入股东大会 持股多少进入股东大会,由公司章程进行规定,应以公司章程为准。根据《公司法》第九十八条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照本法行使职权。第一百零二第一款规定,召开股东大会会议,应当将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的事项于会议召开二十日前通知各股东;临时股东大会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各股东;发行无记名股票的,应当于会议召开三十日前公告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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