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领取物品条据写法: 1、标题:领条一般以“今领到”作为标题; 2、正文:简要说明条据的主要内容,对领到的钱财、物品的名称、数量、种类应该详细写明,数字有汉字大写; 3、结尾:一般用“此据”等字样做结尾; 4、落款:写上领取钱、物的单位、部门或个人的姓名; 5、写上立字据的时间。 领取物品条据注意事项: 1、领条上应当如实写明所领取的物的数量种类,领取物要当面点清。 2、领条所列的数字要求大写。 3、关于署名,也就是写领取人,署名的位置一般位于正文右下方。对于一些比较重要的领条还需要盖章,如果署名是私人的,就加盖私章,如果署名是单位的,就要加盖公章,如果既有单位又有个人需要两章都盖。 4、关于领取时间,一般写在署名的下面,最好写清楚年月日,当然也可以只写月和日。我们可能还见过一些没有日期的领条,至于原因可能是这些领条并不重要,但是为了规范期间,还是建议把日期加上。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