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怎样才算夫妻名义生活 |
释义 | 1.有配偶的人与别人举行婚礼; 2.有配偶的人虽未与别人举行婚礼,但对外以夫妻名义相称; 3.当事人以夫妻名义购房的; 4.当事人同居生活,一方生病时另一方以配偶的名义签名、陪侍; 5.女方生育孩子男方以父亲的名义在医院签字; 6.当事人以父母的名义为子女庆祝满月。 一、有私生子算重婚么? 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公然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则构成重婚;如果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对外不以夫妻名义相称,但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结合法官的自由裁量权,从双方共同生活的时间长短、稳定程度等综合考虑,有时也会依法认定其构成重婚。 对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按重婚罪论处。 如果对方有私生子,且情况属于这两种情形之一的,则对方构成重婚罪。 二、知道对方没有离婚和对方同居是否是违法行为 没有离婚和别人以夫妻名义共同居住的是重婚罪。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 所谓有配偶,是指男人有妻、女人有夫,而且这种夫妻关系未经法律程序解除尚在存续的,即为有配偶的人; 如果夫妻关系已经解除,或者因配偶一方死亡夫妻关系自然消失,即不再是有配偶的人。 三、无过错方何种情况下才有权请求损害赔偿的 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的情况:一是配偶与他人重婚。重婚是指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二是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同居是指没有合法的婚姻关系的两个异性不以夫妻名义但在一起共同生活。三是配偶实施家庭暴力。四是配偶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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