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明确电子商务是指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经营活动,首次该法明确了电子商务不仅监管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销售商品的行为,还监管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提供服务的行为,因此网约车、外卖、旅游、家政等各种网络平台提供服务,也都属于电子商务法所管辖范围。对于这些网络服务平台而言,不仅要接受相应行业主管部门行业管理规章约束,还要接受电子商务法的监管,服务在双重监管下会变得更加规范。另外,考虑到某些服务行业的特殊性,该法律同时明确了金融类产品和服务以及利用信息网络提供新闻信息、音视频节目、出版以及文化产品等内容方面的服务不属于电子商务法管辖范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 第三条 国家鼓励发展电子商务新业态,创新商业模式,促进电子商务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推进电子商务诚信体系建设,营造有利于电子商务创新发展的市场环境,充分发挥电子商务在推动高质量发展、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构建开放型经济方面的重要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