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外国人如何委托授权书程序 1、经过该当人所在国的公证机关证明授权委托书的真实性。 2、经该国外交部或其派出机构认证; 3、经过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 4、当事人所在国与我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有另外规定的证明手续的,应当按照条约的规定履行证明手续。 5、如果该当事人所在国与我国未建立外交关系,又不存在共同参加或缔结的国际条约的,授权委托书经所在国公证机关公证后,由驻该当事人所在国的其他同意为我国代办领事事项的第三国使、领馆认证,再经我国外交部或驻外使领馆对第三国的认证进行认证。只有符合上述确认程序寄来或递交的授权委托书,人民法院才予以接受。 最后还需注意,在国内使用前要提供中文翻译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