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驾驶人去处理违章过程中,没带驾驶证,不可以处理违章。驾驶人必须重新准备材料,换时间处理违章。 处理违章所需资料如下: 1、违章车辆行驶证原件; 2、记分人身份证原件; 3、记分人驾驶证原件。 处理违章的程序如下: 1、备齐所需资料; 2、记分人本人亲自前往车管所或交警队服务大厅拿号排队; 3、选择要处理的违章内容,可以全部处理也可以有选择的处理,可以对违章的提出异议,并申请行政复议; 4、若对于违章没有任何异议,在处理完驾驶证扣分之后,会领取一份违章处理通知书以及罚款单,可以拿着违章单据去指定的地方缴纳罚款; 5、保留好罚款缴纳后的回执单,若违章行为仍然在,则需要拿着回执单去交警部门进行手动清除违章。 综上所述,车辆违章需要及时处理,在处理时要将所需材料准备齐全,否则会降低处理效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八条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对行人、乘车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的罚款,当事人无异议的,可以当场予以收缴罚款。罚款应当开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不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 第一百零九条 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