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购买的重疾险中包含胃癌,保险公司是否会因未进行放射治疗而拒绝理赔,需要根据具体保险合同和条款进行分析。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十六条:保险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保险合同应当明确约定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和责任,明确保险标的、保险金额或者保险费、保险期间、保险责任和免除或者减轻保险人责任的条款等内容。 2.《保险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保险人在保险合同订立以后,未经投保人同意不得单方面改变保险合同约定的免除或者减轻保险人责任的条款。 3.《重大疾病保险条款》第七条:本保险责任的保险事故是指被保险人首次被诊断出患有本合同所列明的重大疾病,并经本公司指定的专科医师明确诊断,且该重大疾病的症状或体征符合国际通行诊断标准。 综上所述,保险合同中具体条款是影响理赔的关键因素,保险人需要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保险责任的范围,投保人也需要仔细阅读保险合同的条款,确保自身权益得到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