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时候申请生育津贴? |
释义 | 生育津贴应在生育或流产后的3个月内申请。女职工生育或流产后,由本人或所在企业持当地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计划生育证明,婴儿出生、死亡或流产证明,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手续,领取生育津贴和报销生育医疗费。《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三条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第五十四条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什么时候申请 生育津贴应当在女职工分娩后3个月内向相关主管部门办理生育津贴申领手续,用于保障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基本生活需要。当然个别省份的规定也有不一样的。申请生育津贴时需提供下列材料:1、参保职工的社会保障卡复印件。2、准生证、出生证和独子证复印件。3、生育住院发票复印件、出院小结(盖就诊医院章)。4、单位证明(含职工姓名、年龄、身份证号、产假起止日期)。5、报销资料涉及复印件的部分,需提供原件审核。 生育津贴什么时候发放 生育保险津贴领取没有期限限制的,生育保险报销涉及到当事人身份证、结婚证、《计划生育服务手册》或者《生育证》、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出院结算单等材料,一般是在提交材料并审核通过后的次月发放到位。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个人怎样申请生育津贴? 个人申请生育津贴的流程: 1.产后3个月内把材料交女方单位人力资源部; 2.填写登记表并由单位盖章; 3.个人执此表到爱人单位盖章并双方本人签字,返还女方单位; 4.女方单位每月5日-25日报社保申报,资金到公司帐后发给本人。 生育津贴是什么 生育津贴,是指女职工享受产假或计划生育手术休假期间获得的工资性补偿,目的在于保障女职工产假或休假期间的基本生活需要。享有生育津贴是生育的职业女性一项基本权利。根据《社会保险法》的规定,用人单位按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目前,我国生育津贴的支付方式主要分两种: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以上就是关于“生育津贴是什么”全部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生育津贴是指什么 生育津贴: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对职业妇女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生活费用。有的国家又叫生育现金补助。我国生育津贴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标准分两种情况:一是,在实行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支付标准按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期限不少于98天; 二是,在没有开展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生育津贴由本企业或单位支付,标准为女职工生育之前的基本工资和物价补贴,期限一般为98天。部分地区对晚婚、晚育的职业妇女实行适当延长生育津贴支付期限的鼓励政策。 该内容由 王玉青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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