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外国人能在国内收养子女吗 |
释义 | 一、外国人能在国内收养子女吗 1、外国人能在国内收养子女。我国法律规定,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子女,应当经其所在国主管机关依照该国法律审查同意。收养人应当提供由其所在国有权机构出具的有关其年龄、婚姻、职业、财产、健康、有无受过刑事处罚等状况的证明材料,并与收养人签订书面协议,亲自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 法律依据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八条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五)年满三十周岁。 第一千一百零九条 外国人依法可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子女。 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子女,应当经其所在国主管机关依照该国法律审查同意。 收养人应当提供由其所在国有权机构出具的有关其年龄、婚姻、职业、财产、健康、有无受过刑事处罚等状况的证明材料,并与收养人签订书面协议,亲自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 二、外国人收养中国小孩需要哪些条件 1、现在我国唯一合法的外国人收养中国孩子必须由社会福利机构(福利院等)完成,所依据的法规是《民法典》和《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子女登记办法》,主要规定如下: (1)年龄不得小于30岁或大于50岁; (2)体质指数不得高于四十,即不是肥胖症患者,还不能有服用抗忧郁症药物的记录; (3)领养者必须是已婚夫妇,如果是初婚者则必须至少有两年婚龄,而二婚或者三婚的人则务必有五年婚龄,而且夫妇俩的已往婚史中不得有超过两次的离婚记录; (4)领养家庭的财产净值必须在八万美元以上,而包括领养儿童在内,全家人均年收入必须至少一万美元。 2、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子女,应当经其所在国主管机关依照该国法律审查同意。收养人应当提供由其所在国有权机构出具的有关其年龄、婚姻、职业、财产、健康、有无受过刑事处罚等状况的证明材料,并与收养人签订书面协议,亲自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 3、前款规定的证明材料应当经收养人所在国外交机关或者外交机关授权的机构认证,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但是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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