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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变更法人流程
释义
    医疗许可证法人变更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登录亳州市网上办事大厅蒙城厅,选择《医疗机构变更登记法人》办事项,按要求输入办事项信息;或到所在村(社区)其它代办点申请办理;
    2、受理:县卫计委医政股工作人员审查材料,确定是否受理;
    3、审查:县卫计委医政股现场勘验及核准签署意见;
    4、审批:报委领导审批;
    5、发证:县卫计委医政股作出许可决定发证给申请人;不作出许可的即通知申请人,说明原因并告知依法申请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如何办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单位或者个人设置医疗机构,必须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审查批准,并取得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
    办理各医疗(个体)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条件:
    (1)符合自治州《医疗机构设置规划》。
    (2)符合卫生行政部门《医疗机构基本标准》。
    (3)具有当地户口。
    (4)房屋建筑面积达到40平方米以上。
    (5)取得具有国家承认中专以上学历。
    (6)取得本省区医师职称,并在注册的医疗机构从事五年以上同一专业临床工作人员。
    (7)区外职称卫生技术人员,必须取得《医师执业证书》,方可申请《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8)现从事的诊疗活动必须与医师职称专业相同(单科)。
    (9)注册资金达到1万元以上。
    法律依据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第三十条 医疗机构变更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所有制形式、服务对象、服务方式、注册资金(资本)、诊疗科目、床位(牙椅)的,必须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署的《医疗机构申请变更登记注册书》;
    (二)申请变更登记的原因和理由;
    (三)登记机关规定提交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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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3 13:14: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