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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国际法指适用主权国家之间以及其他具有( )的实体之间的法律规则的总体
释义
    

法律主观:
    


    一、特殊侵权民事责任适用的法律规则是什么?
    特殊侵权诉讼举证责任的规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若干规定,下列侵权诉讼,按照以下规定承担举证责任:
    (一)因新产品制造方法发明专利引起的专利侵权诉讼,由制造同样产品的单位或者个人对其产品制造方法不同于专利方法承担举证责任;
    (二)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加害人就受害人故意造成损害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
    (三)因环境污染引起的损害赔偿诉讼,由加害人就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及其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
    (四)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对其无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五)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就受害人有过错或者第三人有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六)因缺陷产品致人损害的,由产品的生产者就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承担举证责任;
    (七)因 共同危险行为 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实施危险行为的人就其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
    (八)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责任。
    二、特殊侵权的归责原则
    (一)“ 无过错责任原则 ”以称“严格责任原则”即承担责任不以行为人有过错为要件,也就是说,行为人没有过错也要承担责任;
    (二)“过错推定原则”即行为人必须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否则推定其有过错,承担责任。这是过错责任的一种,但适用特殊侵权行为;
    (三)“公平责任原则”即双方都没有过错,公平分担责任。
    三、特殊侵权责任包括哪几种
    按照现行法律规定,主要有:
    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职务侵权纠纷;
    雇员受害赔偿纠纷;
    雇佣人损害赔偿纠纷;
    产品责任纠纷;
    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纠纷;
    环境污染损害赔偿纠纷;
    地面(公共场所)施工损害赔偿纠纷;
    建筑物、搁置物、悬挂物塌落损害赔偿纠纷;
    堆放物品倒塌损害赔偿纠纷;动物致人损害赔偿纠纷;
    驻特别行政区军人执行职务侵权纠纷;
    防卫过当损害赔偿纠纷;
    紧急避险损害赔偿纠纷;
    侵害未成年人教育权纠纷。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特殊侵权民事责任适用的法律规则是什么?的相关知识, 综上,一般归责时会以无过错原则为基础来判定的。如果您还有什么其他法律问题需要咨询,可以联系我们找法网平台的专业律师,找法网将为您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
    

法律客观:
    


    《联合国宪章》第一条 联合国之宗旨为: 一、维持国际和平及安全;并为此目的:采取有效集体办法,以防止且消除对于和平之威胁,制止侵略行为或其他和平之破坏;并以和平方法且依正义及国际法之原则,调整或解决足以破坏和平之国际争端或情势。 二、发展国际以尊重人民平等权利及自决原则为根据之友好关系,并采取其他适当办法,以增强普遍和平。 三、促成国际合作,以解决国际属于经济、社会、文化及人类福利性质之国际问题,且不分种族、性别、语言或宗教,增进并激励对于全体人类之人权及基本自由之尊重。 四、构成一协调各国行动之中心,以达成上述共同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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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5 13:46: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