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廉租房租金的收费标准是:按建筑面积乘以单价计算。廉租住房租金由房屋的维修费和管理费两项因素构成、实行政府定价,按照地方定价目录的规定执行,与城镇最低收入家庭的经济承受能力相适应。 目前享受实物配租的廉租住房月租金标准为每平方米使用面积0.60元。廉租房是指政府以租金补贴或实物配租的方式,向符合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住房困难的家庭提供社会保障性质的住房。廉租房的分配形式以租金补贴为主,实物配租和租金减免为辅。例如:有一家困难户3口人,实物配租到一套使用面积为30平方米的廉租房,按人均配租标准8平方米、公房租金每平方米1.80元计算,则每月需付租金为:0.60×3×8+1.80×6=25.20元。廉租住房租金补贴金额为市场租金标准与廉租住房租金之间的差额,目前廉租住房月租金补贴标准为每平方米使用面积20元。例如,有一家困难户4口人,则政府每月发放给该家庭廉租住房补贴:4×8×(20-0.60)=620.8元。 实物配租的,超过配租标准以上部分的面积按现行公房租金缴纳房租。若人均使用面积已达到8平方米且总配租使用面积小于24平方米(含)的,按廉租租金标准缴纳房租。租金补贴每半年发放一次。实际支付房租小于配租标准的,租金补贴按实发放。 法律依据 《廉租住房保障办法》第七条 采取货币补贴方式的,补贴额度按照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现住房面积与保障面积标准的差额、每平方米租赁住房补贴标准确定。每平方米租赁住房补贴标准由市、县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市场平均租金、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经济承受能力等因素确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