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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我想资询一下社会保险退费有什么标准?
释义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缴纳的社保费用一般是不能退的,但如果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擅自更改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费率,导致少收或者多收社会保险费的,可以追缴或者退还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擅自更改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费率,导致少收或者多收社会保险费的,由有关行政部门责令其追缴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或者退还不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九十条: 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擅自更改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费率,导致少收或者多收社会保险费的,由有关行政部门责令其追缴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或者退还不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社会保险中断有什么后果
    社保中断缴纳对养老保险的影响不是很大,国家规定只要个人累计缴纳养老保险满15年即可享受养老保险金,所以社保中断不影响养老保险,但会影响工龄工资,中断期间是不计算工龄的。医疗保险是从欠费的次月起开始停止享受待遇。建议在三个月内接续参保,这样就可以连续享受医保待遇,不会有待遇等待期。超出三个月接续参保的人员,那么就需要有六个月的等待期,在缴满6个月后的第七个月才能享受医保待遇。
    死亡社会保障赔偿标准
    一、死亡社保赔偿标准是什么1、社保人员死亡赔偿标准如下:(1)属于工亡的,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等;(2)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各省制定的标准不一样。由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发文,各市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按照文件执行。2、《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二、社保的申报手续是怎样的社保的申报手续如下:1、如果当事人有用人单位的,先由单位准备好其营业执照、职工名册等材料;2、然后向社保经办机构申请登记;3、再由社保经办机构审核;4、最后审核通过的,予以登记,发给社保卡。
    社会保险包括那些保险?
    社会保险包括5种保险。定义如下:1、基本养老保险是为了老有所养,劳动者到法定退休年龄可领取退休金;2、医疗保险是职工生病作为医疗报销用的;3、失业保险是职工失业后,领取生活费的;4、生育保险是职工生育作为生育报销和有关待遇的;5、工伤保险是职工发生工伤,支付医疗费用或赔偿有关工伤待遇的。社保与五险一金的区别吗五险一金与社保的区别如下:1、概念不同;社保是社会保险的简称,是指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五个险种;五险一金是指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及住房公积金;2、范围不同;社会保险仅仅包含养老保险等五个险种,但五险一金还包含住房公积金。:《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条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有哪些社会保险
    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其中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这3种险是由企业和个人共同缴纳保费,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完全是由企业承担的,个人不需要缴纳。“五险”是法定的,具有法定强制性的。
    我想商量一下,如果在单位没有离职,医疗保险和社会保险是否由个人承担?
    从单位解除劳动多年以后发现单位医疗保险未给交,那么职工有权利要求单位交保险的。如果离职以后发现公司没有缴纳社保的,可以通过维权手段来维护自身的个人利益。一、是可以要求为自己补缴在公司工作期间的社会保险二、是可以要求公司给予经济补偿。用人单位没有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的,员工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以后,可以按照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要求公司给予经济补偿,经济补偿的标准为在公司工作一年,补偿一个月的标准工资;。用人单位如果没有按时为职工缴纳社保,需要承担每日5/10000的滞纳金,《社会保险法实施细则》还规定,滞纳金不得转嫁劳动者承担。由于公司的过错造成社会保险没有缴纳的,属于违反社保法和劳动合同法的行为,这种情况由公司出面是完全可以补缴的,但是如果自己出面去补缴,这是不能补缴的。当然这两项诉求,由于你已经离开了公司,要和公司协商解决难度可能比较大。对于第一个诉求,属于劳动纠纷,应该属于劳动仲裁的范畴,可以依法提起劳动仲裁;对于未缴纳社保的问题,既可以提起劳动仲裁,因为社保纠纷也是属于劳动纠纷,按照社会保险法实施细则的规定,也是可以提起仲裁的,但是比劳动仲裁更为简单的办法,就是直接向社保行政部门或是劳动监察部门举报,只要能够证明你是属于公司的员工,与公司的劳动关系成立,不管是举报也好,还是劳动仲裁也好,这个官司都是可以打赢的,需要注意的是千万不要做出威胁、恐吓公司的行为,如果公司同意协商,最好有第三人在场,能够签订合法的补偿协议,在协商和谈判过程中,最好能够录音录像最好,有的公司会恶人先告状,告你一个有敲诈勒索公司的行为可能还会遇上麻烦,只要是合理合法的维权,都会受到法律保护的。根据《劳动合同法》38条,如果单位不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劳动者有权随时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且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46、47条,向用人单位主张经济补偿金。此外,缴纳保险的对象不仅仅限于正式员工。依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将承担不缴纳保险的不利后果。离职以后发现在职期间公司一直没有给自己缴纳社保,如果有确凿的证据,只有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维权,维权可以主张公司赔偿因为没有缴纳社保而离职的补偿,还可以要求补交在公司工作期间的社保费用和滞纳金等。
    
     该内容由 王国强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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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5 1:38: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