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截止2022年08月07日17时,海口共有中风险地区3处,具体如下:海南省 海口,龙华区万利隆酒店;海南省 海口,秀英区长滨东四街10号广粤锦泰首座A栋;海南省 海口,秀英区滨海西路191号西海岸假日酒店。 一、截止2022年8月8月13时,海口的中风险地区: 1、龙华区万利隆酒店 2、秀英区长滨东四街10号广粤锦泰首座A栋 3、秀英区滨海西路191号西海岸假日酒店 二、海口中风险采取管控措施: 1、足不出区、错峰取物。 2、连续7天无新增感染者,且第7天风险区域内所有人员完成一轮核酸筛查均为阴性,降为低风险区。 三、高中低风险区划分标准 1、高风险区:新冠病毒阳性感染者居住场所,以及活动频繁且疫情感染传播风险比较高的活动地和工作地等区域,划为高风险区。原则上以居住小区(村)为单位划定,依据流调结果可以调整风险区域范围。 2、中风险区域:阳性感染者停留和活动一定时间,且可能具有一定疫情传播风险的工作地和活动地等区域,划为中风险区域。风险区范围根据流调结果划定。 3、低风险区:中、高风险区所在县(市、区、旗)的其他区域为低风险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第四十三条 甲类、乙类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报经上一级人民政府决定,可以宣布本行政区域部分或者全部为疫区;国务院可以决定并宣布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疫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在疫区内采取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紧急措施,并可以对出入疫区的人员、物资和交通工具实施卫生检疫。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甲类传染病疫区实施封锁;但是,封锁大、中城市的疫区或者封锁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疫区,以及封锁疫区导致中断干线交通或者封锁国境的,由国务院决定。疫区封锁的解除,由原决定机关决定并宣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