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1、法律、法规未规定行政复议为 提起行政诉讼 必经程序,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复议机关 申请行政复议 后,又经复议机关同意撤回复议申请,在法定起诉期限内对原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2、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先申请复议,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未申请复议直接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法律客观: 一、刑诉撤回上诉后还可以再提起上诉吗如果还在上诉期的,刑诉撤回上诉后还能再提起上诉。二、刑事上诉可以撤回吗上诉的撤回,是指第二审人民法院受理上诉后至作出裁判前,上诉人申请撤回上诉的行为。上诉人申请撤回上诉的,是否准许,由第二审人民法院裁定。认为符合法定情形的,应当裁定撤回上诉。但是有下列情况的,应当不准许撤回上诉:(1)经审查认为,一审所作的判决在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上有错误的;(2)经审查认为,双方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及他人合法权益的;(3)经审查认为,一审人民法院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裁判的。三、相关法律规定《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六条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中的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提出上诉。对被告人的上诉权,不得以任何借口加以剥夺。第二百一十七条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认为本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的时候,应当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