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齐齐哈尔取水许可审批需要什么材料 |
释义 | 一、齐齐哈尔取水许可审批需要什么材料 取水许可申请书; 有利害关系第三者的承诺书或者其他文件 取水个人身份证或取水单位的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书 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或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表)及评审意见 利用已批准的入河排污口退水的,应当出具具有管辖权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的同意文件。 二、齐齐哈尔取水许可审批设定依据 1、《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依据描述:取水工程或者设施竣工后,申请人应当按照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向取水审批机关报送取水工程或者设施试运行情况等相关材料;经验收合格的,由审批机关核发取水许可证。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依据描述:国家对水资源依法实行取水许可制度和有偿使用制度。但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水塘、水库中的水的除外。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的组织实施。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直接从江河、湖泊或者地下取用水资源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国家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的规定,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申请领取取水许可证,并缴纳水资源费,取得取水权。但是,家庭生活和零星散养、圈养畜禽饮用等少量取水的除外。 3、《取水许可管理办法》依据描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分级管理权限,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取水许可制度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4、《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依据描述:取用水资源的单位和个人,除本条例第四条规定的情形外,都应申请领取取水许可证,并缴纳水资源费。第三条第一款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分级管理权限,负责取水许可制度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5、《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的通知》依据描述:进一步明确严格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的管理权限。取水许可审批和水资源费征收,严格实行分级审批、分级征收的原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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