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为什么五大右派不予改正 |
释义 | 法律分析: 据中共中央公布的资料,1957年和1958年共划右派552973人,1978年后"改正"552877人,不予改正96人,其中中央级5人,分别为章伯钧、罗隆基、彭文应、储安平、陈仁炳。五大右派不予改正可能是因为当时犯的错误太过严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破坏社会主义制度。 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 国家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 中央和地方的国家机构职权的划分,遵循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的主动性、积极性的原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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