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遗嘱继承的,除应提交被继承人死亡证明书外,应提出如下证据: (1)公证遗嘱的,应提交公证机关的公证书。 (2)代书遗嘱的,应提交代书遗嘱书并提供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在场见证人。 (3)自书遗嘱的,应提交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并注明年月日的自书遗嘱书。 (4)以录音形式立遗嘱的,除应提交有关录音外,应提供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在场见证人。 (5)口头遗嘱的,应提供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在场见证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