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被警察带走找不到人公安机关会在十二个小时之内联系家属。 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对在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讯问笔录中注明。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警察的职责如下: 1、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 2、防范、打击恐怖活动; 3、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 4、管理交通、消防、危险物品; 5、维护边境地区的治安秩序。 综上所述,如果在24小时内没有通知家属,有法定特殊情形 ;再就是可能公安机关因各种原因还没有发出通知 。 【法_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 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