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海南海口的最低工资标准分三类:一类地区月最低工资标准143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12.6元,适用于海口市、三亚市、洋浦经济开发区。二类地区月最低工资标准133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11.7元,适用于儋州市、琼海市。三类地区月最低工资标准128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11.3元,适用于三沙市、文昌市、万宁市、东方市、五指山市、乐东黎族自治县、澄迈县、临高县、定安县、屯昌县、陵水黎族自治县、昌江黎族自治县、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白沙黎族自治县。海南省人民政府发出关于调整度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决定从1月1日起,将现行最低工资标准提高150元。其中海口、三亚、洋浦三地的月最低工资标准从1120元提高到1270元,新标准提高了13.4%。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四十八条 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