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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庭前会议是什么意思
释义
    法律分析:庭前会议,是指在开庭以前,审判人员召集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回避、出庭证人名单、非法证据排除等与审判相关的问题,了解情况、听取意见。召开庭前会议,是为了保障庭审能连续、高效地进行,避免因为一些程序性问题不时中断庭审或者拖延庭审。比如,如果被告人当庭才申请证人出庭的,就有可能导致庭没有办法继续开下去。根据司法解释规定,案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审判人员可以召开庭前会议:
    (一)当事人及其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申请排除非法证据的;
    (二)证据材料较多、案情重大复杂的;
    (三)社会影响重大的;
    (四)需要召开庭前会议的其他情形。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二十五条 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庭前会议可以包括下列内容:
    (一)明确原告的诉讼请求和被告的答辩意见;
    (二)审查处理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的申请和提出的反诉,以及第三人提出的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
    (三)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决定调查收集证据,委托鉴定,要求当事人提供证据,进行勘验,进行证据保全;
    (四)组织交换证据;
    (五)归纳争议焦点;
    (六)进行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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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 21:10: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