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半挂牵引车,是指装备有特殊装置用于牵引半挂车的商用车。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3号)附《车船税税目税额表》规定,商用车划分为客车和货车。其中,客车核定载客人数9人以上,包括电车每辆每年税额为480元至1440元;货车包括半挂牵引车、三轮汽车和低速载货汽车等按整备质量每吨每年税额为16元至120元。因此,半挂牵引车应按照货车计征车船税。 车船税怎么计算的? 1、对车辆净吨位尾数在半吨以下的按半吨计算,超过半吨的按1吨计算; 2、从事运输业务的拖拉机所挂的拖车,均按载重汽车的净吨位的5折计征车船使用税; 3、机动车挂车,按照货车税额的50%计算 4、客货两用汽车,按载货汽车的计税单位和税额标准计征车船税 5、船舶不论净吨位或载重吨位,其尾数在半吨以下的不计算,超过半吨的按1吨计算; 6、不及1吨的小型船只,一律按1吨计算; 7、拖轮计算标准可按每马力折合净吨位的5折计算; 8、拖船、非机动驳船分别按照机动船舶税额的50%计算。 综上所述,挂车应按照货车计征车船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一条 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均适用本法。 第三条 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第四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