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买房遭遇精装修陷阱应该怎么办 |
释义 | (一)是装修的价钱,精装修是房屋的组成部分而不是独立存在的,签订合同时应注意到房价不是普通房屋的价钱和精装修的费用的相加,而是要体现出精装修房屋是一个整体,一旦出现纠纷也要作为一个整体来处理。 (二)对装修的标准进行约定。要把房子交付时的装修标准在合同中加以明确,从装修的设计、布局到建材品牌的选用等都要体现在补充条款中。 (三)约定装修项目变更问题。装修不是一成不变的,大多数人都在装修过程中有所改动,这样一来,在签订合同时就要考虑到这一点。“精装修”住宅到底“精”在哪儿 (一)美丽谎言所谓“精装修”仅仅是“非毛坯房”“精装修”的确是个美丽的字眼,作为广大消费者梦寐以求的理想物业,能住上精装修的房子,也就意味着离精致和品位生活已经不再遥远了。而事实并非如此,如今市场上的精装修住宅并没有给人们太多的惊喜,人们买房的困惑和烦恼非但没有减少,反而随着精装修的普及而变得多了起来。 (二)“精装修”缺乏明确和统一的标准精装修住宅的概念由来已久,早在1998年精装修住宅便已问世,经过这些年的发展,精装修住宅基本得到了市场和消费者的认可,但由于精装修住宅长期以来缺乏明确的标准和相应的法规建设,消费者的心里依然不够踏实,“信息不对称”往往带来了诸多陷阱,消费者的权益无法得到切实的保障。除了行业缺乏统一的认定标准以外,同时也缺乏明确的验收标准,消费者很难对装修施工质量和材料质量做出正确的判断。 (三)“精装修”三大陷阱坑苦买房人由于信息的不对称,消费者在选择精装修住宅时,容易对开发商的信誓旦旦听之信之,从而使自身利益无法得到保障,通过许多购房者案例发现,精装修住宅存在货不对板、质量低下、价值虚报三大陷阱。所谓货不对板指的是开发商提供的装修材质和品牌与承诺不符,一般情况,开发商会故意将样板间装修标准高出实际规格。这是一种典型的“商业欺诈”手段,售楼员往往喜欢先带购房者去看样板间,并没有指出样板间装修标准和交房时的标准是否一致,而普通的购房者也通常喜欢凭借对样板间的直观感受来做出判断。由于精装修住宅并不容易看出内部品质,质量问题往往会在使用中体现出来,成为精装修中最“隐蔽”的陷阱。往往精明的开发商提供的知名品牌并不假,只是他们会“偷梁换柱”选用这一品牌中的低档过时产品,而不明就里的消费者却为此付出合格产品的价格。相比之下,这就是更高明的一种手段,因为由于普通购房者是很难甄别精装修的品质的。同时,降低施工质量标准、减少施工成本投入也是开发商惯用的手段。相关法律规定《民法典》第六百一十条【出卖人根本违约的风险负担】因标的物不符合质量要求,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买受人可以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买受人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的,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出卖人承担。第六百一十五条【标的物的质量要求】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质量要求交付标的物。出卖人提供有关标的物质量说明的,交付的标的物应当符合该说明的质量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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