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12315食品安全投诉流程 |
释义 | 12315食品安全投诉流程: 1、找经营者进行协商解决; 2、若经营者不予协商,可到购物所在地区的消费者协会投诉; 3、协调无效,可投诉购物所在地区的工商所或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4、屡次协调无效,可以向法院起诉经营者。消费者在进行食品安全问题投诉时,可拨打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电话“ 12331 ”或向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举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一、在投诉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能提供所投诉食品的购物凭证。 2.尽量维持所购物食品原状,能辨识该食品批号或生产日期、保质期。. 封存中毒食物或可疑中毒食品,以备送检。. 3.对送检食品经检验机构检测判定为不合格的食品或假冒伪劣食品,接受投诉的职能部门可依据有关法律对商家实施 行政处罚 。. 4.食品的质量检验报告只作为消费者与商家进行协商处理的依据,消费者对协商结果不满意的,可以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二、食品安全包括的方面如下 1、食品相关产品中的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限量规定; 2、食品添加剂的品种、使用范围、用量; 3、专供婴幼儿的主辅食品的营养成分要求; 4、对与食品安全、营养有关的标签、标识、说明书的要求; 5、与食品安全有关的质量要求; 6、食品检验方法与规程; 7、其他需要制定为食品安全标准的内容; 8、食品中所有的添加剂必须详细列出。 三、食品安全如何赔偿 食品安全的赔偿如下: 1、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 2、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食品安全的赔偿标准为除赔偿损失外,还需赔偿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 3、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 法律依据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九条 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二十七条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制定、公布,国务院标准化行政部门提供国家标准编号。 食品中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的限量规定及其检验方法与规程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国务院农业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制定。 屠宰畜、禽的检验规程由国务院农业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