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地下停车位使用权转让协议有效吗 |
释义 | 车位使用权转让协议是有效的、合法的。虽说一般小区的车位是列入公摊面积计算的,即不归任何单独个人所有,而是归小区里所有业主共有。因此,是不能办理产权证的。 一、一户一车位法律规定 一户一车位的规定是: 1、小区内规划的车位、车库应首先满足业主需求,通过出售、附赠等形式约定使用; 2、占用业主共同公共用地修建的停车位属业主共有; 3、物业服务人员应当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物业公司是没有权利随意规划停车位的,尤其是小区的公共空地,地下人防车位,已被公摊的地下车位。 二、小区地面停车位归谁所有? 小区地面停车位属于公摊的,归全体业主所有,物业只有管理权,想收费必须经业主委员会同意,且所有收益归全体业主所有。 小区车位既然是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范围,它就不是一般的单独所有权。因为《民法典》明确规定: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是由业主的专有部分所有权,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权和共同管理权组成的复合性产权。 三、车位有产权证吗 车位可以分为两种,一种是能办出产权证的,另一种是不能办出产权证的。看购买车位时签署的是《机动车位购置协议》,还是《车位租赁协议》或《使用权转让协议》。常见的不能办出产权证的车位也可以地简单分为两种。一种是已经列入公摊面积的车位。只要列入了公摊,从法律上来说就属于不能办出产权证的车位,因为是全体业主共有。因此该类车位不可以购买产权但可以租赁。另一种是人防车位。人防车位不同于其它车位,有着其特殊性。因为人防车位所占的面积属于人防工程,而人防工程又是属于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的,根据有关规定,国防资产属于国家所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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