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婚前好过婚后。相比较婚后进行夫妻财产约定,婚前进行这一安排更有优势。一方面婚前双方和各自家庭的财产状况比较清楚,另一方面婚前约定对夫妻感情的影响也最小。 中国内地目前实际情况也是如此,约定大多是在结婚登记之前。毕竟从传统观念上来看,婚前做财产约定让很多人已经很难接受,若婚后再签署,对夫妻感情的影响更大。 即便一方有这样的想法,实践起来成功率也很低。实践当中碰到的问题是,即便是婚前做夫妻财产约定,要获得双方以及双方家庭的同意,也有相当的难度。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