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天津医保意外伤害附加险报销标准 一、意外医疗费用报销比例: 1、6000元或以下医疗费用:报销70%; 2、6000元以上医疗费用:报销80%; 3、年度报销限额:35万元。 二、因意外导致身体残疾的给付标准: 1、四级伤残:给付20000元; 2、三级伤残:给付25000元; 3、二级伤残:给付30000元; 4、一级伤残:给付35000元。 三、因意外伤害死亡:一次性给付50000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第十一条 订立保险合同,应当协商一致,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保险的外,保险合同自愿订立。 第十四条 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按照约定交付保险费,保险人按照约定的时间开始承担保险责任。 第十七条 订立保险合同,采用保险人提供的格式条款的,保险人向投保人提供的投保单应当附格式条款,保险人应当向投保人说明合同的内容。对保险合同中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保险人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在投保单、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作出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并对该条款的内容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投保人作出明确说明;未作提示或者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