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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励志奖学金一般在几月份发放
释义
    每年11月30日前。国家学术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每年发放一次。国家奖学金在12月31日前发给学生;国家励志奖学金在11月30日前发给学生。
    国家励志奖学金所需的资金由中央政府承担;地方高校根据地方财政资源和学生情况由中央和地方政府按比例分担。补贴金额为每人每年5000元,补贴覆盖面将达到全国大学生的3%。
    一、国家励志奖学金基本申请条件
    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二学士学位)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符合以下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支持党的领导;
    2、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2、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学习成绩优异;
    5、 家庭经济困难,生活节俭。
    其奖励标准就是每人每年5000元,大学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一般是在开学后综合测评成绩出来后的一周内就开始申请了,在确定了自己的成绩排名符合申请的条件后,需要填写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并准备好自己一学年中取得的荣誉证书和其它所有突出表现的材料,各个学校的具体要可能会有一些不同,按要求上交后等结果就行了。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认定流程:
    1、每年5月底前,中央主管部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应当按照本办法第三条的规定,提出所属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的分配方案并报送财政部、教育部。财政部、教育部委托国家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中央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报送的国家励志奖学金额度分配方案进行审核。
    2、每年7月31日前,财政部、教育部结合国家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计意见,将国家励志奖学金额度和预算下达中央主管部门和省级财政、教育部门。
    每年9月1日前,中央主管部门和省级以下财政、教育部门负责向所属高校下达国家励志奖学金额度和预算。
    3、每年9月30日前,学生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的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和其他有关规定向学校提出申请,并提交《普通本科院校和高职院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学校。
    大学生资助管理机构负责组织评审,提出当年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的推荐名单。报学校领导研究批准后,在学校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对公告无异议后,每年10月31日前将中央高校评估结果报送中央主管部门,并将地方高校评估结果逐级上报省级教育厅。中央主管部门、省教育厅于11月15日前批复。
    4、每年11月30日前,对获奖学生一次性发放国家励志奖学金,并记入学生档案。
    法律依据
    《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
    第十二条 高校于每年11月30日前将国家奖学金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奖励证书,并记入学生学籍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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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9 13:57: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