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多久传唤一次 |
释义 | 取保候审多久传唤一次取保候审期间对传讯次数没有限制,应当做到随传随到。 需要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三司法机关根据刑事诉讼案件的具体情形进行传唤。但如果三机关一旦传唤,被取保候审人则应该立即前往报到。取保候审是指侦查机关责令犯罪嫌疑人提供担保人或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其不逃避或妨碍侦查,并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措施。决定执行取保候审的司法机关可以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形和被取保候审人的经济状况,然后责令被取保候审人缴纳一千元以上的保证金。如果选择的是提供保证人方式,那么保证人应该保证取保候审人等待审判,如其逃跑,那么保证人有报告义务。 取保候审的申请主体,对于取保候审的申请主体即申请取保候审的主体资格问题,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在三日以内作出决定,不同意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这是一项授权性规定,也是一项排他性规定,这一规定即将申请取保候审的主体资格授予给了已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本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以及辩护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四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 (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四)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 (五)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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