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当无权租赁合同被权利人认可追认后,并满足法定有效条件时,该合同是有效的。根据法律规定,如果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代理权已终止,但仍继续执行代理行为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那么该行为对被代理人是无效的。 法律分析 无权租赁合同在被权利人认可追认后,且符合法定有效条件有效。法律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代理权终止后仍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行为人实施的行为未被追认的,善意相对人有权请求行为人履行债务或者就其受到的损害请求行为人赔偿。但是,赔偿的范围不得超过被代理人追认时相对人所能获得的利益。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为人无权代理的,相对人和行为人按照各自的过错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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