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一年内可以重新变更离婚协议吗 |
释义 | 离婚后是否可以重新修改离婚协议,要看具体情况。 (1)如果两人已经在民政局领了离婚证、离婚协议在民政局已经备案的话,离婚协议不能再修改。 (2)已经备案的离婚协议不能再修改,但双方可以再协商一致后另行补充或是变更离婚协议的内容,但不管是补充名变更,都需要双方签字同意,去公证也一样,必须双方都同意才有效。 一、办理离婚后还能修改离婚协议书吗 办理离婚后不能修改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只有在协议离婚生效后才生效,在办理离婚登记之前,由于离婚协议尚未生效,可以变更,离婚登记后,离婚协议不得变更。若夫妻已办理离婚登记,则离婚协议书在离婚登记生效时共同生效,当事人应当按照离婚协议的规定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二、夫妻离婚协议书可以变更么? 夫妻离婚协议书未生效前可以变更。离婚协议书以在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时生效。在办理离婚登记前,由于离婚协议书尚未生效,因此是可以变更的。生效以后的离婚协议书,可以通过签订离婚补充协议来进行变更,生效的离婚协议对离婚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当事人都应当遵守离婚协议书约定的事项。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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