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动物检疫的流程 |
释义 | 法律分析: 动物检疫对动物及动物产品实施检疫,捕获者应当根据自身符合的条件提前向当地卫生监督机构申报检疫,提交申报单。 法律依据: 《动物检疫管理办法》 第九条 人工合法捕获野生动物的,应当在捕获后3天内向捕获地县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申报检疫。合法捕获用于养殖的野生水生动物,应当在上岸前提前1天申报检疫。 第十条 屠宰动物的,应当提前6小时申报检疫。 第十一条 申报检疫的,应当提交检疫申报单;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调出乳用动物、种用动物及其精液、胚胎、种蛋的,还应当提交输入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批准的《跨省引进种用乳用动物检疫审批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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