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所谓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向行政机关申请办理行政事项时,行政机关以书面形式将证明义务、证明内容以及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一次性告知申请人,申请人书面承诺已经符合告知的相关要求并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行政机关不再索要有关证明并依据书面承诺办理相关行政事项的工作机制。 公布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清单只是第一步,后续如何开展好此项工作,真正把帮助解决群众办事难、办事慢、多头跑、来回跑的事情做好是我们需要深入解决的问题。驻马店市各部门要将两个清单及相关工作要求,迅速传达部署到基层单位及具体办事部门和办事窗口,同时在政府网站、政务服务大厅、办事窗口公开相关文件、清单,接受社会监督。 将各部门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推进情况纳入法治政府建设考评指标体系,列入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内容。建立督察情况通报制度,对工作中违规索要证明材料的单位及人员提请有关部门依纪依法问责。适时对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推行情况进行评估,及时研究解决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真正为群众办好实事、解决难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