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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超过多少度发高温费进行发放
释义
    国家没有规定,各省市有自己的规定,但规定的温度基本相同,都是33℃以上(不含33℃)。
    “高温费”也叫“高温津贴”,是岗位津贴的一种,主要指在高温作业以及高温天气期间安排劳动者作业的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高温津贴。夏季高温津贴发放的条件,取决于工作场所是否为露天或室内温度是否降低到33℃以下,而与当月的气温高低没有关系。
    其具体规定为:用人单位每年6月至9月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含35℃)高温天气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夏季高温津贴。
    高温补贴是哪几个月发放,以及发放多少?因各地具体情况不同,发展水平和经济能力不同,国家没有具体规定。各地都是根据我国《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由各省的具体规定的。
    如上海规定发放时间为每年6月至9月,共4个月,发放标准为每月200元。
    江苏规定同为6月至9月,放射性标准为每月300元。
    广州规定发放时间为6月至10月,共5个月,发放标准为每人每月150元。
    一、高温补助标准
    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夏季高温津贴。企业可以每个月发,也可以一次性支付4个月的津贴。企业按此标准支付的高温费,可在职工福利费中列支,计入企业成本费用,并准予税前扣除。高温费不得以发放清凉饮料等实际物品冲抵。对于室内工作人员的高温津贴,江苏则将发放权下放给企业自主决定。
    发放对象:签订劳动合同的在职员工、实习生、劳务派遣员工。
    发放标准:
    1、车间主任及助理(不含)以下一线员工、室外保洁员、保安、厨师高温作业人员(室外或室内高温现场),200元/月/人
    2、车间主任及助理(含)以上管理人员、内操、行政职能人员、室内保洁、驾驶员、食堂工作人员非高温作业人员(室内非高温现场),130元/月/人
    高温津贴发放时间:2017年6月至9月,共4个月。在此期间离职、请事假、旷工或负工伤的员工,按实际出勤天数折算。以在岗有,离岗无为原则。
    发放形式:以防暑降温为目的,原则上以实物形式发放,具体发放形式以综合管理部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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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2 23:4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