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坦白的量刑情节,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司法机关怀疑、发觉其犯罪事实后,在司法机关的审讯下如实交代其罪行。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就是坦白。对于坦白的,可以从轻处罚;避免特别严重的后果发生的,还可以减轻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 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