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休学费用怎么办理 |
释义 | 休学费用办理手续如下: 1、学生本人提交休学申请书; 2、家长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上写明同意意见并签字; 3、如以生病为理由,需要县级以上指定医院证明; 4、满足以上三项,到教务处学籍管理科领取休学报批表,办理报批手续; 5、报批表办理完成后,将该表交回教务处学籍管理科,由学籍管理科打印休学证明并发放休学程序单; 6、学生携带休学证明和休学程序单,去各行政部门办休学手续; 7、学生将办理完成的休学程序单交回教务处学籍管理科; 8、教务处学籍管理科审查休学申请书、家长同意书、医院证明、休学报批表和休学程序单资料齐全后在青果系统和学信网上做相关异动,并开据休学存根给学生。 休学是指学生因故不能继续学习,经学校同意,保留学籍,暂停学习。一般情况下,休学期限为一年,办理时间在开学初,原则上在每学期开学后第一周内办理完成。办理休学手续必须由本人书面申请,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等,所在学院提出意见,教务处审批。休学按规定,义务教育阶段不可留级,应该往前读。如果休学达到一学年的,学校还是会安排学生从休学的起始年级就读。 法律依据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第二十五条 学生可以分阶段完成学业,除另有规定外,应当在学校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含休学和保留学籍)内完成学业。学生申请休学或者学校认为应当休学的,经学校批准,可以休学。休学次数和期限由学校规定。 第二十八条 休学学生应当办理手续离校。学生休学期间,学校应为其保留学籍,但不享受在校学习学生待遇。因病休学学生的医疗费按国家及当地的有关规定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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