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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我的教育培训机构,我有10天年假,7天加班休息,公司不停课让我休息,该怎么办
释义
    违法。应当明确公司这种占用员工休息时间并带有强制性的培训是不合理的,是违法行为。用人单位占用员工的休息时间并且带有强制性的培训,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应该属于加班行为,公司按道理应该支付劳动者加班的费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我公司有一名员工受伤,工伤假一个月,休息10天后上班,剩下的20天怎么处理,能存休吗?
    一、工伤休息时间有何规定1、工伤休假时间的规定具体如下:(1)工伤有停工留薪期的时间规定,按医疗机构和医疗机构建议的休息时间计算,不超过12个月,可适当延长,但不得超过12个月;(2)职工因工作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有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原工资福利待遇在停工留薪期内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不超过12个月,伤势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的,经设区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二、工伤鉴定程序是什么1、因工伤残职工在医疗终结后应携带资料到当地社保机构申请伤残等级评定;2、鉴定者携带医疗机构出具的伤、病、残诊断证明,如:病历、出院证明、CT片、化验单、心电图等相关诊断材料及《职工伤病残劳动鉴定审批表》于每周一、二、三、五来做鉴定;3、鉴定办对鉴定者携带的材料由专家确认后,交纳200元鉴定费;材料不全,由我办出据委托诊断后,再来鉴定;4、鉴定办于每周四定期召开鉴定会,做出等级或结论,并予以公布;5、自鉴定材料收下登记之日起15日后,由单位劳资人员前来领取鉴定结果及所收全部材料。
    你好,请问公司加班不给加班费,休息也找理由不让休息,我拖欠加班费的理由要求解除劳动合同,那天不用工作吗?
    法律分析:要,加班不支付加班费属于违法行为,如果以解雇来逼迫劳动者加班,需要支付补偿金。每天加班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休息日加班应当补休。根据《劳动法》第四十一条和第四十二条规定,按《劳动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安排加班的情形除外,其他情形用人单位因为生产经营工作需要,安排劳动者加班,应当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征得工会和劳动者同意。且每天安排加班时间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根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休息日加班的,应当按同等时间安排补休,不能补休的按不低于工资的200%支付工资报酬;工作日和法定休假日安排工作的,不应安排补休,应当支付加班工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你好,劳动仲裁败诉,需要上诉,关于工作日和休息日加班不发工资
    公司加班不给加班工资的处理办法:1、到劳动行政部门举报;2、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3、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的在拿到仲裁书后15天之内到法院起诉《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你好,我想问一下,我的基本工资是3000元,每周休息一次,出勤天数是21天,10月国庆节加班4天,说是双倍工资,但是计算补贴时加班工资只有571元,正常吗?
    法律分析:加班工资计算是以基本工资来计算的,一般要扣除工龄工资、补助等项目。然后扣除双休日以及法定假的话,全年平均每个月出勤天数应该是21.5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我的保姆每月5500元,工作17天,休息13天,怎么算工资?
    可以和保姆协商,具体确定好工时工资等,签订相应的家庭服务协议。日工资计算方式: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21.75天),小时工资=日工资÷8小时。工资是指雇主或者法定用人单位依据法律规定、或行业规定、或根据与员工之间的约定,以货币形式对员工的劳动所支付的报酬。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六条 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工资水平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提高。国家对工资总量实行宏观调控。第四十七条 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
    
     该内容由 冯莹莹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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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4 14:5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