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如果开发商不退还认筹金,买方可以向建委,房管局、工商局等当地政府部门投诉,或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但必须保留支付认购资金时签署的合同、收据、转让票据等证据。买家在支付认筹金时,一定要仔细看合同,确保是认筹金而不是定金,合同中必须有无条件退款条款。 一、开发商为什么要先认筹在开盘 (一)开发商之所以要先认筹在开盘,是为了提前锁定有购房意向的客户,等到开盘时就不怕没有客户买房了。 (二)开发商先认筹在开盘也是为了回笼资金,利用购房者缴纳的认筹金这笔款项来缓解资金上的压力。 (三)先认筹在开盘也可以对潜在的客户进行试探性销售,避免出现盲目的定价,从而获得最大的利益。 (四)提高宣传推广的力度,利用相当额度的增值空间和目前的市场前景来吸引有购房意向的群体提前参与。 二、买房交认筹金注意事项 (一)认筹楼盘大多没有预售许可证。搞认筹的楼盘几乎都有一个共同特征——没有取得《预售许可证》。很多楼盘是在建设过程中就开始了认筹的,那个时候房子预售许可证估计还没有办下来呢。 (二)故意控制房号、制造热销假象。不少开发商及代理商在认筹时,往往故意控制房屋销售的数量。知情者打了一个比方,有些楼盘往往只放出1/3的房屋,这1/3的房屋销售完了之后就对外声称全部售罄,从而故意制造楼盘热销的假象。 (三)变相无偿占用消费者资金。取得认筹资格时,消费者都将被要求交纳一笔数额不菲的认筹诚意金。一般为数 千、数万至几十万不等。尽管开发商均承诺,认筹诚意金可无条件无息退还。但有专家则认为,这实际是一种无偿占用消费者资金的融资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