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未就业承诺书去户口所在地的人事局办理。 开未就业证明所需材料如下: 1、居民身份证原件; 2、户口簿原件; 3、证明本人处于无业状态的相关材料。农村进城务工人员和市外户籍人员还需出示居住证。 开未就业证明流程如下: 1、向常住地社区居委会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机构提出申请; 2、社区居委会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机构调查核实; 3、社区居委会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机构出具《未就业证明》。 失业登记的范围包括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有就业要求、处于无业状态的下列人员: 1、从各类学校毕业、肄业未就业的; 2、从用人单位失业的; 3、个体工商户业主、私营企业和民办非企业业主停产、破产停止经营的; 4、灵活就业人员终止灵活就业处于失业的; 5、零就业家庭成员; 6、军人退出现役、且未纳入国家统一安置的; 7、刑满释放、假释、监外执行或解除劳动教养的; 8、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确定的其他人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失业保险条例》 第二条 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 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失业人员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本条所称城镇企业,是指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以及其他城镇企业。第三条 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主管全国的失业保险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失业保险工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国务院规定设立的经办失业保险业务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具体承办失业保险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