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福建省优待证享受什么待遇 |
释义 | 1、对年满60周岁不满70周岁的老年人使用底色为浅绿色的《优待证》,满7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使用底色为淡红色的《优待证》。 2、各级医院、疗养院、卫生院(所)等医疗机构要在挂号、就诊、检查、取药、住院等方面,对7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实行优先服务。年满60周岁不满70周岁的老年人没有此规定。 3、7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凭《优待证》在市区内免费乘坐公共汽车。年满60周岁不满70周岁的老年人没有此规定。 4、70周岁以上(含70周岁)身边无子女的老年人,持街道、乡镇以上民政部门的证明,在申请安装闭路电视和管道煤气时,初装费实行优惠,并优先安排。年满60周岁不满70周岁的老年人没有此规定。 法律依据: 根据《福建省老年人优待证管理暂行规定》 第一条为加强对福建省老年人优待证(以下简称《优待证》)的规范管理工作,根据《福建省优待老年人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和《关于贯彻<福建省优待老年人若干规定>的实施意见》,制定本规定。 第四条凡本省年满6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可申领使用《优待证》。对年满60周岁不满70周岁的老年人使用底色为浅绿色的《优待证》,满7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使用底色为淡红色的《优待证》。 第五条老年人优待证的申领: 1、省直(含中直、部队)在榕单位60周岁及以上的离退休干部、职工(含年龄已到60周岁尚未办理离退休手续的干部、职工),以厅局(大学、总公司)为单位,由老干(人事)处按要求统一造册(含机关和在榕下属单位),向省老龄委办公室申领。 在榕的省属系统无工作单位的老年人(如配偶、遗属和户口已迁入城镇的父母、岳父母等)的《优待证》,按福州市老龄委办公室的规定,向福州市老龄委办公室申领。 2、各设区市(含在各地的省直、中直单位)老年人《优待证》发放办法,由各设区市老龄委办公室制定。 3、全省城镇社区居民中无工作单位的老年人的《优待证》的申领,按其户口所在地的设区市老龄委办公室的规定办理。 4、农村老年人《优待证》发放,按设区市老龄委办公室的规定申领。 《优待证》是老年人享受相关优待内容的重要凭证,老年人享受相关优待内容时应主动出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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