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离婚诉讼起诉的材料包括以下这些:1、离婚起诉状,起诉状要有明确的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财产清单及财产分割及对子女的抚养要求;2、证明其与被告的合法夫妻关系的结婚证或夫妻关系证明书;3、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的复印件;4、夫妻感情破裂或者没有破裂的相关证据;5、夫妻共有财产的清单、证据或者证据线索。如果没有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第一次起诉法院一般不会判决离婚。半年后第二次起诉,如果没有特殊情况,法院通常会判决离婚。如果没有共同财产可以分割,也可以不用共同财产的清单或者证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