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自然失业就是指在没有货币因素影响下,劳动力市场和商品市场自发供求力量发挥作用时应有的处于均衡状态的失业,也就是充分就业情况下的失业。包括摩擦性失业和结构性失业。摩擦性失业是在生产过程中,由于暂时的不可避免的摩擦而导致的失业。结构性失业是劳动力供给结构与劳动力需求结构不一致造成的失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六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第四十七条 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