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会根据保险条款在保险范围内全赔,第二次事故不影响赔偿,只是会影响第二年的保费。 附:《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机动车辆第三者责任保险条款》 第二十四条根据保险车辆驾驶人员在事故中所负责任,保险人在保险单载明的责任限额内,按下列免赔率免赔: (一)负全部责任的免赔率为20%,负主要责任的免赔率为15%,负同等责任的免赔率为10%,负次要责任的免赔率为5%。 (二)违反安全装载规定的,增加免赔率10%。 第三十条上一保险年度未发生本保险及其附加险赔款的保险车辆续保,且保险期限均为一年时,按下列条件和方式享受保险费优待: (一)上一保险年度未享受无赔款保险费优待的,续保时优待比例为10%;上一保险年度已享受保险费优待的,续保时优待比例在上一保险年度优待比例外增加10%;保险费优待比例最高不超过30%。 (二)上一保险年度享受保险费优待的车辆发生本保险及其附加险赔款,续保时保险费优待比例按以下公式计算,直至保险费优待比例为零时止。 一、不计免赔险的有关规定 《机动车保险条款》第十七条规定:“根据保险车辆驾驶人员在事故中所负责任,车辆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险实行绝对免赔率。负全部责任的免赔20%,负主要责任的免赔15%,负同等责任的免赔10%,负次要责任的免赔5%。”即:两个主要险种在发生事故时的赔偿率并非100%,而是根据保险人在事故中所负的责任大小,按比例赔偿,例如:在交通事故中负主要责任的保险车辆,只能收到符合规定的赔偿金额的80%,其余20%须自行担负。因此,可以看出,如投保了“不计免赔险”,在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时,就可以收到100%的赔偿。 不计免赔特约险属于附加险的一种。该险种通常是指经特别的约定,保险事故发生后,按照对应投保的主险条款规定的免赔率计算的、应当由被保险人自行承担的免赔金额部分,保险人负责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