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办理结婚证要带什么东西? |
释义 | 结婚证办理的时候需要带的东堤有:户口薄、居民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港澳台居民办结婚证需要的材料有:有效通行证、身份证、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一、和港澳台人士结婚应提交资料 与港澳台人士结婚内地居民需提交:有效户口簿和身份证;2、香港居民需提交:香港居民提供本人的有效身份证和往来内地通行证,经中国委托公证人及香港律师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书;3、澳门居民需提交:澳门居民提供本人的有效身份证和往来内地通行证,经中国委托公证人及澳门公证机构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书;4、台湾居民需提交:台湾居民提供本人的有效身份证和往来大陆通行证,台湾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书,原件一式两份。 二、结婚需要哪些手续 结婚手续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具体情况如下: 一、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三、涉外结婚公证认证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内地居民同香港特别行政区居民(以下简称香港居民)、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以下简称澳门居民)、台湾地区居民(以下简称台湾居民)、华侨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是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确定的机关,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第一款、第二款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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