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辞职不给签字可以直接走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辞职不给签字可以直接走。但需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用人单位不支付当事人工资或不办理离职手续,可以通过申请劳动仲裁解决,需保留好辞职申请。根据相关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三十一条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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