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十几年前的学籍档案丢失怎么办? |
释义 | 属于无法生产类 可以去所在地的人事部门,开具档案补办手续证明,然后持证明文件、毕业证、身份证,到学校校档案馆查询学籍,然后加盖高校公章,由档案管理人员封口后交到当地人事部门。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九条 学校应当在报到时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予以注册学籍;审查发现新生的录取通知、考生信息等证明材料,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者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情形的,取消入学资格。 第三十八条 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遗失或者损坏,经本人申请,学校核实后应当出具相应的证明书。证明书与原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第五条 档案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维护档案完整与安全,便于社会各方面的利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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